國家環保部發布七項環境保護監測標準 固體廢物前處理新增微波萃取法
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,保護環境,保障人體健康,規范環境監測工作,現批準《固體廢物 有機物的提取 微波萃取法》等七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,并予發布。其中《固體廢物 有機物的提取 微波萃取法》是繼2010年之后首次發布新的固體廢物前處理標準,目前已有的固體廢物前處理標準多為溶劑震蕩提取法。
標準名稱、編號如下:
一、《固體廢物 有機物的提取 微波萃取法》(HJ 765-2015);
二、《固體廢物 金屬元素的測定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》(HJ 766-2015);
三、《固體廢物 鋇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 767-2015);
四、《固體廢物 有機磷農藥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》(HJ 768-2015);
五、《煤中全硫的測定 艾士卡-離子色譜法》(HJ 769-2015);
六、《環境空氣 鉛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 539-2015);
七、《水質 苯氧羧酸類除草劑的測定 液相色譜/串聯質譜法》(HJ 770-2015)。
以上標準自2015年12月15日起實施,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,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(bz.mep.gov.cn)查詢。
特此公告。
環境保護部
2015年11月20日
抄送: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環境保護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,遼河凌河保護區管理局,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,各標準主編單位。
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5年11月23日印發